福樂家是位於淡水區 的一棟屋齡 8 年的住宅大樓,由陳鴻明 所設計,並由 賀易營造 負責建造且於 10/12/2014 完工。
有
60元 / 坪
社區統一處理(地下室專區堆置)
無充電樁
10/12/2014
73417789元
鋼筋混凝土構造
1373 m²
6288 m²
41.15 m
11 層
230%
35%
40
樓層使用1幢1棟地上11層 地下3層 共38戶
棟別 | 層別 | 樓層高度 | 申請面積 | 陽台面積 | 露台面積 | 使用類組 |
---|---|---|---|---|---|---|
— | 地下001層 | 3.4000M | 746.8500㎡ | 0.0000 | 0.0000 |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
— | 地下002層 | 3.0000M | 746.85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地下003層 | 3.0000M | 746.85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地上001層 | 4.7000M | 458.0400㎡ | 27.1100 | 0.0000 | G3診所(<1000㎡)、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大廳) |
— | 地上002層 | 3.2000M | 281.3200㎡ | 24.36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 |
— | 地上003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4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5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6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7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8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9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0層 | 3.2000M | 353.5500㎡ | 33.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1層 | 3.0000M | 241.8700㎡ | 20.6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夾層011層 | 3.0000M | 57.5600㎡ | 0.0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突出物001層 | 3.1500M | 60.07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電梯間 |
— | 突出物002層 | 2.8000M | 60.07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 |
— | 突出物003層 | 3.0500M | 60.0700㎡ | 0.0000 | 0.0000 | 水箱、樓梯間、電梯機房 |
在近年來的訴訟中,福樂家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於社區內部的事件例如竊盜等問題已經採取了積極態度,利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透過士林地方法院,社區成功為其成員討回公道,如有被告未出席調解,且最後判決有罪的情況,如許進源案件中的竊盜事件,被告需支付受害方14,157元的損失並計算利息。另外,社區也注意到須長時間審判,適當轉交案件給專業的民事庭,以便進行更深入、全面的調查和審判。這些訴訟不僅詳實反映了社區對於居民權益的維護,更凸顯了其運用法理,倚重司法輔助以保全社區正義的決心。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110年度湖小字第1192號,福樂家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簡志安訴訟代理人林煌斌向許進源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被告許進源未於調解期日到場,且被判決有罪。原告主張被告竊取社區的消防栓連接頭和蓋子,造成財產損害14,157元。法院認定原告的主張合理,判決被告應支付原告14,157元的賠償金額,並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此判決可假執行。法院認為本件適用小額程序,原告假執行之聲請促使法院職權發動,不需另行准許。最後,法院認為附帶民事訴訟繁雜,需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審理。
本訴訟案件為福樂家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簡志安對許進源的附帶民事訴訟,原因是涉及110年度湖簡第104號竊盜案件。由於訴訟內容複雜,需要長時間審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第505條第1項的規定,故將本案附帶民事訴訟轉交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裁定日期為中華民國110年6月7日,審判長法官為蔡志宏、鄭欣怡和林銘宏。此裁定為正本,不得抗告。
19.8 萬元 / 坪
在2023年的統計中,福樂家過去於2015至2021這七年間的人口成長率為 143.4%,2021年總共有717 人於此處設立戶籍(並非100%大樓本身,而是方圓20公尺所涵蓋到之統計單位為基礎計算)
717 人
143.4 x
419 戶
1.71 人
92.2 %
13.5 %
12.5 %
26 %
在2023年的統計中,福樂家以學齡人口估算,就讀幼稚園約為 22 人、就讀小學人數約為 25 人 、 就讀國中約為 9人、就讀高中約為 6 人,最後符合大學學齡人口數約為 19 人。
22 人
25 人
9 人
6 人
在2022年的統計中,福樂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8.3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7 %。
11.4 %
68.3 %
24.5 %
7 %
323 人
317 人
32.97 %
1.26 %
在2022年的統計中,不同於全面以大樓周邊20公尺為單位,而以村里為單位的計算中,其所位於的崁頂里中,約有 15.7% 為15歲以下的幼年人口、72.4% 為15-64歲的人口、而11.8% 為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 同時十年來的成長率(2012-2022)為 451.76 %。
15.7 %
72.4 %
11.8 %
75.36
74.8 %
2.5 %
1 %
0.8 %
在2022年的統計中,崁頂里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2.7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1.7 %。
11.5 %
62.7 %
11.7 %
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內,每人平均綜合所得為44.1萬元,而其中,薪資所得為 32.6 萬元,營利所得為 0.9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 0.8 萬元, 利息所得為 1.9 萬元,股利所得為 6.2 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薪資所得並非薪資收入,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居民的平均薪資收入為55.7 萬元)
44.1 萬元
556 千元
245 千元
1052 千元
以下電話可以直接聯繫至物管窗口。 倘若要聯繫管委會,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郵箱。
251台灣新北市淡水區崁頂五路3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