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馥是位於淡水區 的一棟屋齡 5 年的住宅大樓,由廖錦盈 所設計,並由 昱嘉營造 負責建造且於 11/05/2017 完工。
首馥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三段80號,是一棟於2017年11月5日完工的電梯住宅大樓,擁有5年的屋齡。這項建案由建築設計師廖錦盈規劃並設計,聿盛建設投資興建,並由昱嘉營造有限公司主導施工。大樓高15層,共有74戶住家。
大樓的結構主要為鋼筋混凝土構造,基地面積為1778平方公尺。擁有30%的公設比例,總樓層為地上15層、地下3層。每層樓的規劃為五戶,並提供中庭花園、交誼廳、健身房、接待大廳、會議室及閱覽室等公共設施。住宅的格局設計主要包括2房至4房,並在一樓設有4戶店面。目前大樓尚無充電樁設施,且有管委會進行管理,每坪管理費為70元。
首馥的地理位置絕佳,鄰近未來商業區、沙崙路一段,以及淡江大橋預計於2024年完工。居住者可步行至淡海輕軌G7淡海新市鎮站。大樓的主要特色為戶數單純、管理嚴謹、南北向通風採光佳、外觀簡單且不失質感。另外,周邊即將設有便利商店,增加居住者的生活便利性。
有
70元 / 坪
無充電樁
11/05/2017
177036524元
鋼筋混凝土構造
1778 m²
12489 m²
49.85 m
15 層
399.91%
34.55%
76
樓層使用1幢1棟地上15層 地下3層 共74戶
棟別 | 層別 | 樓層高度 | 申請面積 | 陽台面積 | 露台面積 | 使用類組 |
---|---|---|---|---|---|---|
— | 地下001層 | 3.8500M | 1203.8800㎡ | 0.0000 | 0.0000 |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
— | 地下002層 | 3.3000M | 1203.88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地下003層 | 3.3000M | 1203.88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騎樓 | 6.0000M | 136.8700㎡ | 0.0000 | 0.0000 | 騎樓 |
— | 地上001層 | 6.0000M | 495.5800㎡ | 22.6400 | 0.0000 | G3日用品零售或服務業、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梯廳 |
— | 夾層001層 | 2.8000M | 66.0800㎡ | 22.6400 | 0.0000 | G3日用品零售或服務業 |
— | 地上002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3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4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5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6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7層 | 3.0500M | 572.0100㎡ | 56.87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8層 | 3.0500M | 569.1500㎡ | 54.65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9層 | 3.0500M | 569.1500㎡ | 54.65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0層 | 3.0500M | 569.1500㎡ | 54.65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1層 | 3.1500M | 566.7500㎡ | 54.65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2層 | 3.1500M | 566.7500㎡ | 54.65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3層 | 3.1500M | 558.8400㎡ | 59.50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4層 | 3.1500M | 542.0800㎡ | 52.69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5層 | 3.1500M | 542.1000㎡ | 45.73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突出物001層 | 3.4000M | 87.6400㎡ | 0.0000 | 0.0000 | 樓電梯間 |
— | 突出物002層 | 2.8000M | 87.64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機械室 |
— | 突出物003層 | 2.8000M | 87.6400㎡ | 0.0000 | 0.0000 | 機械室.水箱.樓梯間 |
這套文本反映在三鐵首馥大廈,近年來的訴訟主要都圍繞在不繳交管理費的問題,涉及多名住戶及管理委員會的法定代表人。如同2023年及之前的案件都由管理委員會的法定代表人,對不繳交管理費的住戶提出訴訟。法院在審理這些案子後,經常判決被告必須支付原告應有的管理費用和利息,並負擔訴訟相關費用。在宣判時,有時法院會允許這些判決可以假執行。法院通常是基於被告未提出反駁或未出庭辯論為原告的訴求提供支持。此外,還有一起對違法廣告物的拆除訴訟,涉及大城首馥管理委員會法定代表人和一名被告。原告在該案中主張違法廣告物的拆除和清理廢棄物,這也是該社區近年來的另一個重要訴訟議題。
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表人黃榮裕代表原告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與被告李岱樺(原名:李淑玲)發生損害賠償訴訟,原告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要求被告支付793,000元,隨後在移送民事庭後,原告擴大聲明請求支付1,559,856元,這部分增加的金額為766,856元,原告應根據移送民事庭後的訴訟程序支付8,370元,本院曾於101年10月17日的口頭辯論期限命令原告補正,但原告迄今仍未補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的規定,裁定命令原告在接受本裁定送達後的7天內補正,逾期即駁回此部分的訴訟。關於訴訟標的價值核定的部分,如果對此有異議,可以在裁定送達後的10天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支付新台幣1000元的抗告費用; 補充的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本案為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黃榮裕訴訟代理人游子歆訴訟被告李岱樺(原名:李淑玲)的損害賠償訴訟。法院裁定原告的部分訴求被駁回,其中包括對被告李岱樺超過790,000元及該部分假執行的聲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和第14條規定,提起民事訴訟時必須繳納裁判費,訴訟程序不合規定或有不備之情形可補正,但原告未補正並逾期,法院裁定駁回其訴。原告需承擔訴訟費用。此裁定為陳添喜法官於101年12月13日作成,如不服此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法院提出抗告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美芳訴訟代理人黃榮裕、游子歆對李岱樺(原名李淑玲)提起訴訟,要求損害賠償。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79萬3000元及利息。被告未出庭辯論,且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根據原告主張,被告在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期間,擅自提領793,000元款項,因此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原告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美芳,代表原告向被告游子歆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管理費。法院於2013年7月23日結束言詞辯論,判決被告應支付原告新台幣5萬600元及利息。本案中,原告社區並未分割,且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具有合法代理權限,符合訴訟程序要件。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如欲分割成立獨立的管理委員會,應經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定明訂相關事項,否則不得認為已成立新管理委員會。被告自稱為副主委,但未符合成立管理委員會的條件。被告應支付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本判決可執行。
游子歆上訴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被告給付管理費案件,上訴人游子歆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查,上訴利益金額為新台幣50,600元,應繳裁判費1,500元,但上訴人未繳費。根據法律規定,上訴人需在收到本裁定後的5日內繳納,否則上訴將被駁回。本裁定於2013年9月30日裁定。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小上字第54號上訴人游子歆與被上訴人莊林首馥Ⅱ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高玉俊之間發生管理費給付事件,上訴人對於桃園簡易庭102年度桃小字第213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上訴駁回,上訴人負擔第二審訴訟費用新台幣1500元。裁定主因為法定代理人代理權的消滅,被上訴人的法定代理人已合法更換,並且原判決不違背法令,上訴人未明確指摘原判決違背的法令,因此裁定上訴駁回。
24.3 萬元 / 坪
在2023年的統計中,首馥過去於2015至2021這七年間的人口成長率為 4.42%,2021年總共有1450 人於此處設立戶籍(並非100%大樓本身,而是方圓20公尺所涵蓋到之統計單位為基礎計算)
1450 人
4.42 x
720 戶
2.01 人
46.9 %
21.7 %
10.2 %
31.9 %
在2023年的統計中,首馥以學齡人口估算,就讀幼稚園約為 72 人、就讀小學人數約為 90 人 、 就讀國中約為 19人、就讀高中約為 33 人,最後符合大學學齡人口數約為 49 人。
72 人
90 人
19 人
33 人
在2022年的統計中,首馥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4.1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1.5 %。
11 %
64.1 %
24.4 %
11.5 %
573 人
638 人
34.85 %
0 %
在2022年的統計中,不同於全面以大樓周邊20公尺為單位,而以村里為單位的計算中,其所位於的崁頂里中,約有 15.7% 為15歲以下的幼年人口、72.4% 為15-64歲的人口、而11.8% 為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 同時十年來的成長率(2012-2022)為 451.76 %。
15.7 %
72.4 %
11.8 %
75.36
74.8 %
2.5 %
1 %
0.8 %
在2022年的統計中,崁頂里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2.7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1.7 %。
11.5 %
62.7 %
11.7 %
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內,每人平均綜合所得為44.1萬元,而其中,薪資所得為 32.6 萬元,營利所得為 0.9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 0.8 萬元, 利息所得為 1.9 萬元,股利所得為 6.2 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薪資所得並非薪資收入,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居民的平均薪資收入為55.7 萬元)
44.1 萬元
556 千元
245 千元
1052 千元
以下電話可以直接聯繫至物管窗口。 倘若要聯繫管委會,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郵箱。
251台灣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三段80-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