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月是位於淡水區 的一棟屋齡 6 年的住宅大樓,由沈伯卿 所設計,並由 松銘營造 負責建造且於 22/08/2016 完工。
「映月」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二段212~226號,於2017年完工的電梯住宅大樓,具有6年的屋齡。該建案由建築設計師沈伯卿規劃設計,潤旺建設投資興建,並由松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主導施工。大樓高14層,共有70戶住家和3戶店面,總樓層為地上14層、地下3層。
「映月」主要採用鋼筋混凝土構造,基地面積為525.8坪,公設比例達32%。每層平均有6戶,由2到3部電梯服務。住宅的格局設計主要為2房至3房,面積介於24.6至48坪。公共設施包括接待大廳、交誼廳、閱覽室、健身房等。該大樓不具有充電樁設施。
「映月」的地理位置優越,下樓即是公七自然公園。步行約4分鐘即可抵達淡海輕軌濱海義山站,連接大台北地區。生活機能齊全,開車約2分鐘即可抵達家樂福淡新店。家樂福旁即是淡水行政中心及淡水國民運動中心,提供多樣的運動設施如泳池、籃球場、羽球場等。此外,開車4分鐘可至美麗新廣場,有多樣商家、餐廳和淡海美麗新影城,為居民提供完善的生活機能。
有
50元 / 坪
無充電樁
22/08/2016
161923656元
鋼筋混凝土構造
1738 m²
10844 m²
49.3 m
14 層
319.99%
37.85%
73
樓層使用1幢1棟地上14層 地下3層 共73戶
棟別 | 層別 | 樓層高度 | 申請面積 | 陽台面積 | 露台面積 | 使用類組 |
---|---|---|---|---|---|---|
— | 地下001層 | 5.7000M | 1213.9400㎡ | 0.0000 | 0 |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機電空間 |
— | 地下002層 | 3.0500M | 1213.9400㎡ | 0.0000 | 0 | 停車空間、機電空間 |
— | 地下003層 | 3.0500M | 1213.9400㎡ | 0.0000 | 0 | 停車空間、機電空間、水箱 |
— | 騎樓 | 5.7500M | 105.6100㎡ | 0.0000 | 0 | 騎樓 |
— | 地上001層 | 4.2000M | 606.2900㎡ | 0.0000 | 0 | G3日常生活零售業、供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 |
— | 夾層001層 | 3.0000M | 115.5300㎡ | 19.7800 | 0 | 儲藏室 |
— | 地上002層 | 3.2000M | 477.0300㎡ | 25.5100 | 0 | H2集合住宅、供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 |
— | 地上003層 | 3.2000M | 482.7900㎡ | 45.24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4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5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6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7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8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9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0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1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2層 | 3.2000M | 476.8700㎡ | 43.91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3層 | 3.2000M | 498.9800㎡ | 46.52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4層 | 3.2000M | 425.8700㎡ | 34.3800 | 0 | H2集合住宅 |
— | 突出物001層 | 3.0000M | 70.3300㎡ | 0.0000 | 0 | 樓梯間 |
— | 突出物002層 | 3.0000M | 70.3300㎡ | 0.0000 | 0 | 樓梯間、機械室、水箱 |
— | 突出物003層 | 3.0000M | 57.8500㎡ | 0.0000 | 0 | 樓梯間、機械室、水箱 |
該社區近年訴訟主要涉及奇妍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的糾紛。大部分訴訟均為公寓管理委員會以法定代理人角色,向華固建設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涉訟金額多達百萬以上。另一個明顯訴訟特點是原告多次未繳納或不足的裁判費用問題,也使得訴訟進程受阻。導致訴訟複雜且持續不斷地狀況,在社區間造成了連續性的衝突和問題。
一個部分是公寓管理委員會跟個別住戶間的金錢糾紛,涉及的台幣數字通常相對較低。這些訴訟一般都是債務債權人之間的糾紛,例如未清償的房屋費用等等。
總結來說,這個社區的糾紛主要針對兩個目標,一是與華固建設有限公司的大規模訴訟,二是與住戶間相對較小額度的訴訟。這些問題節節高昂,並且呈現上升趨勢。
本案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債權人為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盧佳慶,債務人為陳俊良。根據支付命令,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新臺幣13,320元,並支付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0計算之利息,還要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如果債務人不同意命令,應於20日內提出異議。如果債務人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申請強制執行。日期為民國109年9月18日。
該訴訟案件為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盧佳慶作爲債權人向陳俊良作爲債務人提出清償訴訟,要求陳俊良清償新臺幣9,450元並支付利息及督促程序費用。如果陳俊良在20日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本訴訟資料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10年度司促字第5780號聲請處理,日期爲110年5月26日,由廖雅雯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簽署。
原告奇妍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代表陳欣汝向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並聲請退還裁判費。士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聲請,理由是訴訟費用沒有溢收,且原告以共同起訴的方式提出訴訟,裁判費應合併計算。原告聲稱已繳納全部裁判費,但事實與此不符,裁定無據且不予返還。裁定日期為110年5月4日。如果對此裁定不服,可在送達後10日內提出抗告並繳納抗告費。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本案涉及湯復萍、蘇毓超、陳重信、陳重光、柯燕環、王韋翔等聲請人與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的損害賠償事件。聲請人要求退還裁判費,但本院裁定駁回聲請。裁定理由如下: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83條第1項規定,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但若原告在第一審辯論結束前撤回訴訟,可在撤回後的3個月內聲請退還三分之二的裁判費。然而,本案中有其他共同原告未撤回訴訟,仍在審理中,因此無法退還裁判費。最後,本裁定時間為110年5月4日,如不服裁定,應於送達裁定後10日內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
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奇妍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甲所訴請求損害賠償,原告在起訴後有多次追加和變更訴訟。本案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671,4353元,原告僅繳納3,700元,應補繳13,628元。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原告需在收到本裁定後七日內補繳款項,否則其追加和變更的訴訟將被駁回。本裁定不得抗告。
本案為賈麗娟對映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當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然而原告未繳納裁判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本案標的金額為2,207,166元,應繳納裁判費22,879元。根據法院裁定,原告應於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裁定於110年12月30日裁定,不得抗告。
22.8 萬元 / 坪
在2023年的統計中,映月過去於2015至2021這七年間的人口成長率為 4.42%,2021年總共有1450 人於此處設立戶籍(並非100%大樓本身,而是方圓20公尺所涵蓋到之統計單位為基礎計算)
1450 人
4.42 x
720 戶
2.01 人
46.9 %
21.7 %
10.2 %
31.9 %
在2023年的統計中,映月以學齡人口估算,就讀幼稚園約為 72 人、就讀小學人數約為 90 人 、 就讀國中約為 19人、就讀高中約為 33 人,最後符合大學學齡人口數約為 49 人。
72 人
90 人
19 人
33 人
在2022年的統計中,映月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4.1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1.5 %。
11 %
64.1 %
24.4 %
11.5 %
573 人
638 人
34.85 %
0 %
在2022年的統計中,不同於全面以大樓周邊20公尺為單位,而以村里為單位的計算中,其所位於的崁頂里中,約有 15.7% 為15歲以下的幼年人口、72.4% 為15-64歲的人口、而11.8% 為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 同時十年來的成長率(2012-2022)為 451.76 %。
15.7 %
72.4 %
11.8 %
75.36
74.8 %
2.5 %
1 %
0.8 %
在2022年的統計中,崁頂里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2.7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1.7 %。
11.5 %
62.7 %
11.7 %
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內,每人平均綜合所得為44.1萬元,而其中,薪資所得為 32.6 萬元,營利所得為 0.9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 0.8 萬元, 利息所得為 1.9 萬元,股利所得為 6.2 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薪資所得並非薪資收入,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崁頂里居民的平均薪資收入為55.7 萬元)
44.1 萬元
556 千元
245 千元
1052 千元
以下電話可以直接聯繫至物管窗口。 倘若要聯繫管委會,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郵箱。
251台灣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二段212~226號公七簡易自然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