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華居是位於新莊區 的一棟屋齡 10 年的住宅大樓,由朱騰惠 所設計,並由 國耀營造 負責建造且於 31/07/2012 完工。
有
80元 / 坪
社區統一處理(地下室專區堆置)
有充電樁
31/07/2012
79193666元
鋼筋混凝土構造
1082 m²
7175 m²
49.55 m
14 層
349.99%
49.16%
47
樓層使用1幢1棟地上14層 地下3層 共27戶
棟別 | 層別 | 樓層高度 | 申請面積 | 陽台面積 | 露台面積 | 使用類組 |
---|---|---|---|---|---|---|
— | 地下001層 | 3.4000M | 806.9800㎡ | 0.0000 | 0.0000 | 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 |
— | 地下002層 | 3.2000M | 806.98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地下003層 | 3.2000M | 806.9800㎡ | 0.0000 | 0.0000 | 停車空間 |
— | 地上001層 | 4.2000M | 374.4900㎡ | 21.82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2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7.29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3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4層 | 3.4500M | 327.51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5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6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7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8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09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0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1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2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3層 | 3.4500M | 320.87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地上014層 | 3.4500M | 324.2800㎡ | 37.8400 | 0.0000 | H2集合住宅 |
— | 突出物001層 | 3.2000M | 66.21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電梯間 |
— | 突出物002層 | 2.8000M | 66.21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機械室/昇降機道/消防水箱 |
— | 突出物003層 | 3.0000M | 66.2100㎡ | 0.0000 | 0.0000 | 樓梯間/昇降機房/水箱 |
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近年多次與鉦泰建設公司等各方進行訴訟,主要訴訟核心包含文件交付、社區管理費的給付以及償債等方面爭議。例如,委員會曾要求鉦泰建設交付某些文件,且噸卷對於不合適的訴訟代理人等情況進行撤銷裁定。另外,也有秦杏儀代表委員會與曹淑茹就管理費問題提起訴訟,但法院駁回此訴訟。再者,也出現了因委員會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或未能明確的說明請求事實,而讓求償請求被法院駁回的情況。總合來看,文華居社區近年的訴訟多以相關的社區管理問題作為訴訟主軸,包括文件交付、管理費給付以及債權償還等議題。
本案為債權人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代表秦杏儀向債務人黃淑芬請求支付命令的訴訟。根據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862號,債權人應在收到裁定後五日內補正以下事項:一、提供債務人在新北市○○區○○○路000號2樓建物的所有權人第一類地政登記謄本;二、提供債務人最新的戶籍謄本(包括記事欄);三、本裁定不得抗告。裁定日期為中華民國107年1月11日,由民事第六庭司法事務官裁定。
相關案件編號為107年度司促字第3444號,債權人為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秦杏儀,欲對債務人王泳淵發支付命令。然而,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主文駁回聲請,並由債權人負擔聲請費用。理由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規定,不合法的支付命令聲請應被裁定駁回。此外,王泳淵居住在桃園市桃園區,不屬於該法院的管轄範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0條,法院無管轄權。因此,債權人向該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是不合法的,應被駁回。若對此裁定不服,可在送達後10日內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促字第860號債權人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向債務人曹淑茹發出支付命令,要求債務人支付新台幣4200元,並支付自命令送達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0%計算的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500元。若債務人不同意,需在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如債務人不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日期為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秦杏儀以債權人身分聲請對債務人黃淑芬發支付命令,在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出訴訟。然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0條之規定,支付命令聲請應由債務人住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因此,由於債務人黃淑芬戶籍設於桃園市八德區,本案支付命令聲請專屬於桃園地方法院管轄,新北地方法院無管轄權。故該院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聲請。如果對此裁定不服,應在送達後10日內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債權人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代表秦杏儀申請發給債務人李佳菱支付命令的案件。裁定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支付。理由是根據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的聲請應詳細說明原因、事實,並提出相應證據證明其請求為真實。由於債權人未補正相關文件並未充分說明,因此裁定駁回其聲請。如不服裁定,應在送達後10日內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本案為債權人文華居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秦杏儀對債務人范嘉菱提出訴訟,案號107年度司促字第858號債。法院判決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新台幣3250元及按10%年利息計算之利息,並賠償500元督促程序費用。如在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債權人可根據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該命令於107年2月7日發出。
46.9 萬元 / 坪
在2023年的統計中,文華居過去於2015至2021這七年間的人口成長率為 12.35%,2021年總共有1779 人於此處設立戶籍(並非100%大樓本身,而是方圓20公尺所涵蓋到之統計單位為基礎計算)
1779 人
12.35 x
861 戶
2.07 人
23.5 %
35.5 %
8.3 %
43.8 %
在2023年的統計中,文華居以學齡人口估算,就讀幼稚園約為 150 人、就讀小學人數約為 191 人 、 就讀國中約為 42人、就讀高中約為 45 人,最後符合大學學齡人口數約為 60 人。
150 人
191 人
42 人
45 人
在2022年的統計中,文華居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74.7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5.4 %。
19.6 %
74.7 %
19.6 %
5.4 %
488 人
852 人
27.39 %
0.12 %
在2022年的統計中,不同於全面以大樓周邊20公尺為單位,而以村里為單位的計算中,其所位於的昌平里中,約有 17.9% 為15歲以下的幼年人口、73.3% 為15-64歲的人口、而8.8% 為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 同時十年來的成長率(2012-2022)為 104.15 %。
17.9 %
73.3 %
8.8 %
48.92
71.2 %
1 %
0.3 %
0.4 %
在2022年的統計中,昌平里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4.9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0.4 %。
15.7 %
64.9 %
10.4 %
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昌平里內,每人平均綜合所得為115.8萬元,而其中,薪資所得為 83.1 萬元,營利所得為 0.5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 2.9 萬元, 利息所得為 2.6 萬元,股利所得為 16.9 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薪資所得並非薪資收入,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昌平里居民的平均薪資收入為106.4 萬元)
115.8 萬元
666 千元
300 千元
1379 千元
以下電話可以直接聯繫至物管窗口。 倘若要聯繫管委會,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郵箱。
242台灣新北市新莊區昌德街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