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仕堡是位於林口區 的一棟屋齡 8 年的住宅大樓,由 所設計,並由 負責建造且於 12/06/2014 完工。
尚無資料
有
無充電樁
12/06/2014
26020463元
鋼筋混凝土構造
42.45 m
13 層
411.29%
59.49%
20
樓層使用1幢1棟地上13層 地下2層 共13戶
棟別 | 層別 | 樓層高度 | 申請面積 | 陽台面積 | 露台面積 | 使用類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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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資料 | ||||||
在近年的訴訟中,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社區居民的爭端主要都圍繞著管理費的問題。管理委員會多次對遲繳費用的居民提出訴訟,要求他們支付欠款。但也有居民不服,上訴法院否決了他們的訴求。同時,也發生了一些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訴訟。例如,原告賴晏緯控訴管理委員會犯罪,要求他們賠償,但法院認為他的指控並未經過相關審理,因此判決駁回。無論是管理費爭議還是犯罪指控,都顯示出在這社區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之間存在著一些摩擦和矛盾。
依據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第105年度司促字第35406號,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佐國向債務人賴晏緯請求給付新臺幣伍仟叁佰柒拾貳元,並支付利息及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債務人如不同意,需在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否則債權人有權申請強制執行。日期為民國106年1月9日。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促字第35406號,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佐國對賴晏緯(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一案,債權人需在收到裁定的五天內,補正以下事項:一、提供債務人所擁有之新北市○○區○○○路○段000巷00號10樓建物的第一類地政登記謄本。二、提供債務人的最新戶籍謄本(包含所有記事)。裁定指出,該債權人不得對本裁定提出抗告。本裁定發文日期為民國105年12月21日,由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裁定。
本案原告賴晏緯對被告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負賠償責任。然而,根據法院調查,原告指控的被告犯罪行為並未經本院審理,等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時刑事訴訟尚未提起公訴或自訴,因此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合法,判決駁回。假執行的聲請也因失所依據而駁回。總結以上,判決如主文所示。
本案為原告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與被告倪昕間的給付管理費事件。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8,200元,以及利息和滯納金。原告其餘之訴被駁回,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判決允許原告在勝訴部分假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原告在辯論時可以變更聲明,故原告的擴張聲明被准許。原告主張被告作為房屋所有權人,應繳納管理費。被告積欠管理費28,200元未給付,原告多次催討被告不理。根據捷仕堡社區管理公約規定,住戶應按時繳納管理費。
本案為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106年度重小字第1012號民事裁定,原告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佐國向被告賴晏緯請求給付管理費。然而,原告未依規定繳納裁判費,故裁定將案件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貳萬叁仟貳佰壹拾玖元,並要求原告於裁定送達後三日內繳納。若逾期不繳納,則駁回原告之訴。裁定不允許抗告訴訟標的金額的部分,但補繳裁判費的部分不得抗告。如不服本裁定,需在送達後10日內向該法院提出抗告狀,並說明抗告理由,如在裁定送達前提起抗告,則需在送達後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該裁定由法官李昭融於106年4月27日作出。
捷仕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陳佐國向債務人賴晏緯要求支付22,319元債務,並要求支付利息及程序費用。如果債務人不在20天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
25.5 萬元 / 坪
在2023年的統計中,捷仕堡過去於2015至2021這七年間的人口成長率為 1.17%,2021年總共有989 人於此處設立戶籍(並非100%大樓本身,而是方圓20公尺所涵蓋到之統計單位為基礎計算)
989 人
1.17 x
432 戶
2.29 人
51 %
29.5 %
15.1 %
44.6 %
在2023年的統計中,捷仕堡以學齡人口估算,就讀幼稚園約為 65 人、就讀小學人數約為 90 人 、 就讀國中約為 32人、就讀高中約為 20 人,最後符合大學學齡人口數約為 35 人。
65 人
90 人
32 人
20 人
在2022年的統計中,捷仕堡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6.5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10.4 %。
13.1 %
66.5 %
23 %
10.4 %
338 人
449 人
29.35 %
0 %
在2022年的統計中,不同於全面以大樓周邊20公尺為單位,而以村里為單位的計算中,其所位於的湖南里中,約有 21.5% 為15歲以下的幼年人口、67% 為15-64歲的人口、而11.4% 為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 同時十年來的成長率(2012-2022)為 92.52 %。
21.5 %
67 %
11.4 %
52.99
82.5 %
2.4 %
0.6 %
0.7 %
在2022年的統計中,湖南里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就是讀過大專、大學、碩士或博士)佔比總人口的比例為 67.2 %,同時,教育程度僅為國中或以下的比例為 9.6 %。
14.9 %
67.2 %
9.6 %
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湖南里內,每人平均綜合所得為121萬元,而其中,薪資所得為 91 萬元,營利所得為 0.3 萬元,執行業務所得為 2.8 萬元, 利息所得為 2.2 萬元,股利所得為 14.5 萬元。(要特別注意的是,薪資所得並非薪資收入,在2021年的財政年中,湖南里居民的平均薪資收入為114.8 萬元)
121 萬元
715 千元
318 千元
1521 千元
以下電話可以直接聯繫至物管窗口。 倘若要聯繫管委會,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郵箱。
244台灣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二段110巷18號